1980年8月30日下午,毛恒和黄志波上学路经东湖,在东湖风景区长天楼附近松林旁,目睹犯罪分子杀伤维护社会治安的民警,为保护民警的生命安全,他们俩冲上前去与歹徒奋力搏斗,不幸壮烈牺牲,时年仅十七岁。同年九月,黄志波、毛恒被民政部、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“革命烈士”光荣称号。